中國時報【林采韻/台北報導】
文創法通過後,一般民眾最大的「利多」在於能以更經濟的票價,觀賞國內表演藝術團隊的演出,主要在於文創法中有關「票價補貼」、「藝文體驗券」這兩項政策。盛治仁表示,只要預算編列到位,最快明年上半年即可實施。
文創法最初的版本是「一萬二千元藝文消費抵稅」,但遭到財政部否決,之後文建會以「票價補貼」為權宜之計,闖關獲得通過。
盛治仁指出,「票價補貼」政策第一階段將以爭議性較少的表演藝術演出作為施行的對象。只要是國內團體的製作即可獲得補助,國內經紀公司引進的國外音樂劇、交響樂團等不在此列。
舉例來說,雲門舞集的演出,一張一千二百元的票價,因政府每張票補助四百元,民眾只要用八百元就可以買到。政府希望透過票價的「降價」,提高民眾買票觀賞演出的意願。
至於,電影票、文創商品等消費,能否獲得「票價補貼」,盛治仁指出,細節仍待研擬,初步將參考表演藝術演出實行成效,再決定是否擴大施行。
另一個對消費者的利多政策是「藝文體驗券」的發放。盛治仁指出,去年在行政院內部的行政會議上,初步決定以每年新台幣十億發放體驗券,以國中小學生為對象,至於,每人可獲得體驗券的金額,仍待試算結果。
據了解,不少立委認為,體驗券應該擴及至高中層面,才能產生著實的效用,預計體驗券的範圍若擴及至高中學生,文建會得向政府另爭取七億台幣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