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稿類型:凡藝術治療相關領域之學術論文,具有創見的理論與實務探討等文章均
歡迎賜稿。
二、文長:來稿每篇以10000~20000 字(含空白)為限
三、撰稿原則:
1. 來稿中英文不拘,請以電腦軟體Word 撰寫,請橫向排列,並註明頁碼。
2. 稿件順序:首頁、中英文摘要、正文(含圖表)、附錄、參考文獻。
3. 首頁請載明:
(1)中英文論文題目,如有附註,請於右上角以*插入頁尾「註腳」說明。
(2)中英文作者姓名:請著名任職機構及職稱。
(3)聯絡作者(通訊地址、電話、傳真、email 等資料)
(4)如有謝詞、或文章曾在其他場合發表者,請於頁尾「註腳」提出。
4. 中英文摘要各一頁:包含題目、摘要(100~300 字)與關鍵字(最多5 個為原則),
請勿書寫作者姓名。
5. 正文文字:請以單行間距之12 號新細明體(中文)或Times New Roman(英文)
字體橫向列印於A4 規格紙張,中文標點符號用全型,英文標點符號用半型,上下
左右各留白2.5 公分,頁碼置於頁末中央。
6. 本刊為單色印製,圖表須以黑色墨水筆繪製或以雷射印表機印製。攝影照片需為
黑白光面照片或黑白正片,插圖則以黑色筆繪製。
7. 來稿正文及參考文獻請依APA 第五版格式撰寫,詳情請參照相關工具書。
8. 為方便匿名送審,正文及中英文摘要中請勿出現任何個人資料。
四、審查與修改:
1. 請附上列印稿三份及光碟(以Word 格式撰寫之電子檔案),寄送至台灣藝術治療
學會秘書處。
2. 來稿請一併填寫【作者基本資料表】及【著作授權同意書】後寄送。
3. 凡來稿均需先經本刊形式審查,格式不符或字數超過者,將先退請作者修改後,
才予送審。
4. 通過形式審查之稿件,均將由主編初步進行預審,通過者再邀請二~三位學者專
家進行匿名實質內容審查。經審查委員要求修改之稿件,作者須於時限內修改後
寄還。
五、稿件採用:
1. 來稿經審查採用後,作者應負論文排版後的第一次校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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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來稿恕不退稿,原稿請作者自行保存。若欲退還稿件者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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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請勿一稿兩投,經被發現者,一律不予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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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每年預定出版二期(六月及十二月出刊),每期截稿日期為出刊前三個月,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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