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昌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副教授,澳大利亞國家大學(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戲劇博士。曾為2005、2007、2008《臺灣藝術教育年鑒》戲劇研究員,2011-2013相繼受新加坡教育部之邀擔任青少年華文戲劇評審並擔任新加坡藝術劇場講座教師(2009-2015);2014年起相繼受福州、廈門、濰坊、張家港、珠海等地教育單位邀請擔任教育性戲劇工作坊之講師。 專長領域為導演、教育性戲劇與表演藝術教育,現任教育部第一、二期中等學校跨領域美感教育實驗課程開發計畫協同主持人(2014~至今)、教育部國教署2010年起之課程與教學輔導群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委員、技術型高中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委員(2013~至今)、12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課綱研修委員(2014~至今)、新北市國小藝文團與桃園市國中藝文團之表演藝術指導老師(2014~至今);及《藝術教育研究》第32期(2016-2017)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