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考資格:〈摘錄如下,請詳閱招生簡章。〉
1.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參閱簡章附錄一之規定)。
2.並現為高中職或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正式與代課、代理教師),具教學年資滿二個學期以上者。前述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至100年6月30日止。
3.報名人數未達20人(含)以上,本學年度以暫不招生為原則。考生所繳之報名費均予退還。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填表,通訊報名。【完成繳費後,方可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單。】
三、報名日期:
〈請提早繳費,未能於期限內入帳列印郵寄報名表件,視同未完成報名。〉
1.網路填表系統開放時間:100年4月29日下午二時起至100年5月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止
2.繳費截止日:100年5月5日下午三時前〈能於當日入帳〉,且列印郵寄報名表件,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
3.列印報表系統開放時間:100年4月29日下午二時起至100年5月5日下午五時止。
4. 報名網址: http://uaap.ntua.edu.tw/enroll/
5. 報名表件資料郵寄日期:100年4月29日起至100年5月5日止,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以郵戳為憑,逾期退件,不退費。)
四、簡 章:
1.可逕行上網下載
2.親至本校大門口警衛室購買(簡章每本新台幣100元)
3.函購:請於100年4月1日起自100年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附貼足限時郵資之B4回郵信封一個(請填妥姓名、地址、郵遞區號。每份簡章之回郵限時郵資為新台幣17元,超過一份以上者請洽郵局計價,郵資不足待補足後再寄,若因此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及簡章工本費之郵政匯票(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郵票代替恕不受理),信封上註明「購買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考試招生簡章」,逕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
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請於規定期間內來函購買,如因逾期函購而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請逕行上網下載,不另發售。
五、其他有關事項詳見招生簡章或上網查閱本校網站。
六、聯絡通訊:
校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校園平面位置圖〉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總機:(02)2272-2181
戲劇學系分機:2571、2581
註冊組分機:1110~1116
相關資料查詢或下載:
‧99學年度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考試招生重要日程表(pdf檔)
‧99學年度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考試招生簡章目錄(pdf檔)
‧99學年度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考試招生簡章內容(pdf檔)
‧附表 一: 持國外學歷報考切結書((word檔)
‧附表 二:工作經歷表(word檔)
‧附表 三:作品照片黏貼表(word檔)
‧附表 四:作品說明清冊(word檔)
‧附表 五: 成績複查申請表(word檔)
‧附表 六: 審查資料領回申請表(word檔)
‧附表 七: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word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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