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文獻的說明與限制
在談論袁汝儀的藝術教育民族誌實踐之前,應該先追問她不僅何以從藝術創作,轉向藝 術與藝術教育研究,而且選擇與國內近二、三十年來,藝術界主流學術方向完全不同的人類學民族誌跨領域研究取徑。可知這項探討,不可能離開其生命史與論文著述兩項材料,這些文本或文獻,應該也是任何研究袁汝儀學術議題的重要史料。然而她的個性低調,生平事蹟少有批露,相關的生涯文字、圖片資料並不多見;已公開的資料,有時又互有出入,例如袁汝儀學習法文並和呂旭立認識的時間有大四和畢業後二說、龍山寺田野開始時間也出現1983年和1984年兩種記載;而作為她的指導教授,Dr. Beverly Jones本身的指導教授也鬧雙包出現兩組名單;這些矛盾,都有待另文考證。(吳世偉,2019)
相反的,袁汝儀的著述卻非常豐富,包括論文、演講稿、訪問稿、專書,中文、英文都有,和她在臺灣的藝術教育同行相較,這些撰述文字數量可觀,內容涉及藝術與藝術教育許多方方面面議題。但是一輩子做藝術教育民族誌的她,在這堆文字中,唯獨對於如何從事有關藝術的田野調查,如何進行關於藝術的民族誌研究與訓練,有關的理論、方法都著墨很少;即便她在研究所授課指導碩士生田野調查與實習,詢問第一屆研究生和大略比較第五屆同學上課內涵發現,所教的內容有別,所用的參考書目也不同。似乎她對於田野調查和民族誌相關的敘述,散見於藝術教育民族誌、論述和演講稿的字裡行間,也斷續呈現在對研究生的田調實習授課中;論文指導時,她採取的方式簡單扼要,更接近一種師徒制的實務演練;這些知識,只能從拼湊中去補綴。認識她的同儕、朋友和學生都知道,袁老師自己做的研究,都是採用人類學模式,或是說田野工作的調查方式;所指導的研究生論文,也以質性或民族誌研究為主;但是大多數人可能都不知道藝術教育研究為何這樣做?如何做?怎樣指導?
就算在人類學界,田野工作從來也不是三言兩語,或三、五篇文章可以處理的議題。田野方法中就曾經流傳如下兩件記載軼事,據說田野工作泰斗馬凌諾斯基這樣回答人類學家埃文斯.普里查德的田野工作祕訣:「只要別成大傻瓜就行。」(田村和彥,2008〔2001〕,p.470)美國人類學家克魯伯在面臨學生詢問田野工作的心得時,也只答覆說:「建議你去買筆記本和鉛筆。」(同上,p.471)而民族所副研究員郭佩宜談到初入田野時,在〈我不是「白人」:一個人類學家的難題〉中,對於被定位與高喊為「白人」,不僅耿耿於懷還皺眉,她說:「白人的稱呼讓我頭一次省思 Langalanga、還有我熟悉的台灣與美國文化中的人群分類與政治。」(2006,p.64-67)這些都說明田野工作本來就很難學習和教授,常常要看被研究對象如何出擊,和個別田野差異狀況而定,許多時候也依賴研究者的臨機應變與反思所知所學,更何況是還要將心得口訣訴諸文字;由此可知除非專門著述與講授需要,一般學者很少系統陳述自己的研究歷程,要清楚、完整且系統的呈現她的藝術教育民族誌研究方法、方法論與知識論,明顯有其限制與難題。
本文寫作前,作者先就廣泛蒐集各種資料,彙編整理出〈袁汝儀教授生平事蹟與著作繫年〉初稿(吳世偉,2019),以作為撰文與分析的參考;這項蒐集與彙整,仍將持續增加中。在目前所蒐集到的19類筆資料中,除了她本人在少數演講或著作中的零星陳述外,她逝世後,家屬提供資料在全球藝術教育網上公布的生平簡介,以及王麗雁謄寫的訪問稿,二者都相當於第一手的資料,帶給筆者許多啟發,也最具參考價值。對於論文著述材料,由於本文著眼於藝術教育民族誌實踐議題,有關零星分散的方法、方法論與知識論材料,除摘錄重要文句外,也儘量擴大搜尋範圍,並以其他人類學者專家的著述作為輔助說明。有關藝術教育田野調查發現、詮釋和創見,主要依據袁汝儀的演講稿謄寫本和綜論性撰述的出版品,由於本文旨在於從她的藝術教育民族誌實踐,進一步談論與佐證藝術及其教育的田野工作研究可行路徑,目的並不在於評價袁汝儀藝術教育或人類學民族誌研究的得失功過。尤其不少資料多取材於演講或會議發言內容,加以作者僅以袁汝儀先後的田野研究做為論點佐證,因此不乏出現條列式說明與論述,以方便讀者掌握要點與查證。這些引證文章也都出自她的手筆,建立在扎實的民族誌基礎上,為其民族學論述的精華;然而相對於她全面的著作,這幾篇文稿仍屬少數,單就其民族誌而言,寫龍山寺者221頁,寫荷蘭研究計302頁,寫哈佛魔法研究共383頁,以本文有限的篇幅,根本不可能容納太多內容,更多相關的探討和體悟,仍有待通盤的研究。
人類學無論在國內外都是一個非常獨特而專門的學術領域,作者雖然在碩士論文階段,經歷過民族誌田野研究的探索,接受過兩位嚴格教授的指導,也前後在臺灣大學人類學系浸潤多年,約計旁聽三十餘門課程,但終究不是本科系受業,缺乏完整的專業訓練,對人類學的理解自然有限。而袁汝儀也談到雖然是做民族誌,但是她著意的並非傳統人類學的議題,她說:「我關切的是藝術教育,因此也可以說是一種應用人類學研究。」(2008b,p.158)如同劉斐玟所言:「體質人類學、考古人類學、語言人類學、文化人類學和應用人類學五個分支,道出了人類學寬廣的研究分支」(2018,p.2),兩者也有差別。雖然後來自己因協助袁老師在系上開授藝術與人類學課程,又受囑咐協助籌組藝術教育與人類學讀書會,比一 般人有較多接觸袁教授晚年的機會,但無論對人類學或應用人類學的認知體會,仍遠不及其十分之一、二;這種種侷限,也不是短時間能補救。
然而相較於學界門戶之限與學科之別,彼此間更缺乏的是對話和溝通。前述這種跨人類學與藝術領域的研究,不少學者稱為藝術人類學,它不僅跨越自我與他者間不同社會、文化及時間的藝術,也跨越許多學科藩籬和研究領域。袁汝儀曾類比說:「我們都是橋樑型的研究者」,相對於從人類學各分支領域或藝術與藝術教育領域互相越界與採鑒的學者,她既不是藝術圈人、人類學家與教育學者,反而是一個跨越上述各項界線的藝術與藝術教育民族誌研究者。處於今日學科疆域向來界線分明的國內,如何能夠在人類學與藝術間,甚至在更廣大的社會、人文科學間,串聯更多互相關注的眼神,架構共同研究討論的平台,不僅能夠順應國際間學科跨域論述的潮流,應當也是國內拓寬藝術與藝術教育研究瓶頸所最需要的良藥。有別於傳統藝術史和美學、藝術哲學,也不同於社會學和文化研究的藝術探討,人類學嘗試為不同研究路徑鋪路,提供另一種理解、評論與研究藝術的途徑,以拋磚引玉做為期許,以橋樑型自勉,正是本文在諸多材料、文獻與個人能力限制下,所持續努力的最大考量。